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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能源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

时间:2024-10-08        来源: 市能源局       字号:[ ]

信息索引号 分类 其他 公开日期 2024-10-08
发布机构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八五”普法规划,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普法活动,立足能源局职能职责,制定本清单。

  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工作条例》

  6.《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二)个性普法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3.《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4.《山西省煤炭管理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促进条例》《山西省一枚印章管审批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条例》  

5.《煤炭行政处罚办法》《电能质量管理办法》《电力负荷管理办法》《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

  二、普法对象

  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信访申请人,煤炭企业、电力企业、用能单位、新能源企业、油气长输管道企业等执法对象、服务对象及广大人民群众。

  三、普法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对内提升法治能力、促进依法行政,对外加强政策解读,为全省能源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四、普法举措

  (一)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通过专题培训、学习研讨会等形式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学习方式,教育引导能源干部职工成为推动法治工作的强大力量。(责任科室:机关党总支人事科、法制和稽查监督科;完成时限:全年)

  )把普法融入到能源立法、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信访等工作中,开展实时普法,不断提高能源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责任科室:法制和稽查监督科、综合办公室、有关室;完成时限:全年)

  )加强在执法过程中的普法,执法人员要将执法办案过程与普法宣传相结合,突出对能源领域法律法规普法,在履行能源监管职责过程中注重对执法对象、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普法,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责任科室:具有行政执法职责的室;完成时限:全年)

  )加强重要时段节点普法,结合“12·4”国家宪法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节能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普法。(责任科室:法制和稽查监督科、综合办公室、节能和科技装备等相关室;完成时限:全年)

  )学习宣传党章、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日常学习内容,促进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责任科室:机关党总支及其他室;完成时限: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