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能源局依申请公开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
依法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范围、且未列入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可以根据申请予以提供。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机关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
太原市能源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早8:00到12:00,下午14:30到18:00
联系电话:0351-7332110 传真号码:0351-7332330
通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菜园西街9号 邮政编码:030012
电子邮箱地址:team305@163.com。
(三)提出申请
申请人应当填写《太原市能源局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在本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下载。
1、提出申请。申请人可在本机关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并填写,在本网站写信栏目填写的,以接受日期为准;申请人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信函、电报、传真到达申请受理机构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到本机关指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地点,当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在20个工作日内根据以下情况予以书面答复:
要件不完备的申请将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全部告知错漏事项,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获取的信息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范围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应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公开机关的,应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名称。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