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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能源局内部财务审计(评价)服务项目询比价采购公告

时间:2024-11-07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进一步扎实做好我局财务管理工作,我局拟委托第三方对我局2022年-2024年10月期间的财务收支进行内部财务审计(评价),现就该项目询比价采购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会计(审计)服务机构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太原市能源局内部财务审计(评价)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述:为进一步扎实做好我局财务管理工作,根据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的提醒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太原市关于贯彻落实习惯过紧日子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并财预〔2024〕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通知》(并财监〔2024〕9号)、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审计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规范地方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实施情况2023年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有关精神的通知》(并财综〔2024〕1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拟对我局2022-2024年财务收支及财务内部控制等进行审计(评价)。

三、审计(评价)范围:局机关、2个属事业单位2022年1月-2024年10月财务收支及财务管理。

四、审计依据政策要求

(一)中央八项规定;

(二)“贯彻落实习惯过紧日子的若干措施”、“规范地方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实施情况”、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的提醒函;

(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

(五)《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

(六)其它财务管理规定。

五、服务期限和地点: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完成财务审计(评价)工作,并出具审计(评价)报告书。

服务地点:太原市能源局

六、会计(审计)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6.1 会计(审计)服务机构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会计(审计)服务机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保障能力;

(2)会计(审计)服务机构业绩要求近三年具有一项财务审计清查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财产经济纠纷,近三年内机构无任何重大责任事故记录,无经营情况异常或其他不良记录等;

(4)会计(审计)服务机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失信记录;

(5)会计(审计)服务机构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会计(审计)服务机构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2 会计(审计)服务机构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公司的子公司或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七、应标文件要求(三份,密封装订)

报名需携带的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如不是法人代表人,还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证明;

4.其它应标资料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即开启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 下午15:00前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 11月15日 下午 15:00

3.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即开启地点):太原市能源局四层会议室

九、信息发布

本项目相关的公告信息均在《太原市能源局官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太原市能源局

联系地址:太原市迎泽区菜园西街9号608室

联 系 人:阴蕊、武慧娟

联系方式:18335105825,0351-7320276